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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捆绑”收取 并非上策

时间:2015-11-21 09:43  来源:番禺日报  作者:_  点击:

  物管提供服务,业主缴纳物业费,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事实上,拖延或欠缴物业费的情况并不鲜见。于是,有的物业公司就想出了办法,把物业费跟水电费、电梯费等费用捆绑在一起,业主想交水电费等费用,必须先交齐物业费。其实,这种强制捆绑收费的方式并不可取。
 
  对于物业费的收缴,物管和业主各有说辞。物管认为他们负责小区的日常服务工作,业主应该每月按时缴费。收不上物业费,就没法给业主保质保量的提供物业服务。不过,业主认为,物管服务没做到位,因此拒绝交费。双方立场观点不一致,也导致他们矛盾重重。
 
  其实,业主一方,因物管服务不到位而拒绝交物业费,是不可取的。因为物管进驻小区,接管小区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涉及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等等工作,事无巨细。而业主所交纳的物业费,其实包含了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部分,具体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部分业主拖延或者欠缴物业费的理由往往是因为物管某部分工作做得不到位,如小区环境卫生没有搞好,又或者小区电梯维修不及时,又或者小区停车管理混乱等。他们以某些服务不到位为由而拒缴物业费,并与物管进行抗衡,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要求物管提高服务质量。这种方式的确是不可取的。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方式不但难以促使物管提升自身服务,而且,物管还会经营困难,而降低服务质量。
 
  而作为物管一方,希望通过捆绑水电费等收费来提升物业费的缴费率,不但不能促使业主自觉交物业费,而且还会让双方的矛盾更为激化,这样做更得不偿失。
 
  既然物业费难催缴的问题点是因为物业服务质量,物管该去做的并不是把其他费用与物业费捆绑在一起,逼业主去交费,而是要跟业主进行深入交流,找出服务不到位的地方并加以改进,力求让业主满意。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化解彼此之间的心结,相信会是更好的做法。
 
  而作为业主一方,应该全面了解物管所做的工作,在指出物管服务上存在问题的同时,也要尊重其劳动,不要因为物管某方面的过失而赌气拒交物业费。如果觉得现在的物管实在不行,可以通过成立业委会,组织业主投票的方式来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 (陈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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