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
日前,民政部印发《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作出规范。
《应急预案》明确,民政部层面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一级至四级。其中,造成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中毒将启动一级响应。
《应急预案》强调,避免养老机构建在重大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域,确保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风险台账,跟踪督促整改,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另外,《应急预案》对做好应急保障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托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和储备养老服务应急救援力量,鼓励探索养老机构与附近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应急联动,提升救援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