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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全国“枫桥式工作法”(二)

时间:2023-11-30 10:54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管理员  点击: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是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现对其中部分典型事迹予以摘登、学习。让我们向人民群众学习,向先进典型学习,不断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
 
  老旧社区纠纷“三聚焦”工作法
  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街道港云里社区
 
  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街港云里社区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是中心城区内典型的老旧小区,楼栋分布“散”、社区规模“小”、人口密度“高”、房产权属“杂”、人居环境“乱”、公共配套“旧”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十分突出。社区紧盯“门内家庭纠纷发现难、院内邻里纠纷沟通难、楼内公共纠纷共识难”特点,坚持党建引领,动员广大群众,运用法治思维,优服务解难题,促改革强供给,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
 
  一、聚焦“门内”,破解家庭纠纷发现难。实施“蔷薇工程”,建强社区、网格、楼栋三级党组织体系,在10个基础网格下细分67个微网格,通过派出所社区警务与网格深度融合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以“民生板凳”为抓手,做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通过“聊闲篇、话家常”真实掌握“门内”情况,畅通信息流转机制,及时为群众排忧解纷、助困化难。了解关系紧张家庭等情况、加以疏导,三年来婚姻家庭类诉讼案件减少26%,切实维护了家庭和谐。
 
  二、聚焦“楼内”,破解邻里纠纷沟通难。一是突出“司法能动”。做强社区法律工作室,组织公检法、律师、公证“三官一律一员”下沉社区,用法治方式为群众解纷“把脉问诊”,满足群众多元化、专业化、个性化需求。二是强化“德法共治”。打造“张大姐”品牌调解室,发挥人民调解“软治理、解心结”优势,明法理、规良俗、化矛盾,实现“事心双解”。三是倡导“居民自治”。以“红色聚力”活动为载体推动社区“大党委”共建,建立“五老”人员社区调解队,用“民纷民解”方式拉进邻里距离。三年来社区矛盾纠纷警情下降32%,实现社区邻里守望和谐共治。
 
  三、聚焦“院内”,破解公共纠纷共识难。
 
  一是用好“红色议事厅”。创新参与式协商新模式,建立由党组织、物业、居民代表等构成的“红色议事厅”,邀请居民“谈意见”,便利贴“征意见”,线上线下“填意见”,通过齐协商、促共识、解难题,圆满解决困扰群众多年的小区停车难、飞线乱等难题。
 
  二是用实“三级吹哨报到”。为有效解决社区治理中“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问题,建立“民吹居、居吹街、街吹区”三级吹哨报道机制,把“启动哨”放到居民手里,公示社区常规哨、紧急哨、重点哨问题清单,让“验收单”握在居民手中,将“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累计解决群众关注问题124件。
 
  三是用活“港云心语”。建立“港云心语”自下而上评价新模式,通过开展“我说您听—您说我想—我做您看”活动,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3000余人次参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民意直通车平台群众反映问题下降53%。
 
  “甘心调”工作法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路街道
 
  近年来,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路街道党工委针对物业纠纷紧密关联百姓幸福指数的实际,依托“甘心为民、调纷止争”的“甘心调”工作法,在“前端精管、中端化解、终端治理”上创新“众筹自建”“反向导入”等多样化强实效性举措,闭环化解涉物业类纠纷,辖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路街道辖区有34个社区,有各类住宅小区83个,老旧小区占61%。中华路街道通过运行“甘心调”、“网格+1115”矛盾风险调处体系,有效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类纠纷,营造了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
 
  山东路178号楼毗邻商业街,一些商贩货车长期堵塞楼院,居民怨声载道。华国社区得知这一情况后,通过“众筹安装挡车杆+成立车辆自管会”模式,解决了车辆乱停乱放难题。从“无人管”变“众人建”,中华路街道党工委深度依靠、广泛发动群众,通过推动小区成立业主议事机构,实施“131”工作法,建立1个党支部、物业“自管、议事、监督”3个委员会、1套自管制度的党建引领自我管理机制,完善三方协同治理体系,建立自管组织把老旧小区管起来,从源头预防化解物业类纠纷。
 
  此外,楼院党组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干什么由楼院群众做主,怎么干由自治组织监督、街道党工委支持,抓住重点靠前解决难心事,让居民提升获得感。其中,华彩家园小区先后推动解决公共设施维修等各类问题400余件,实现“管、议、治、建”的有机结合。
 
  润洋社区居民王某因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通过反向导入将案件通过“甘心调”平台下拨至社区进行诉前调解。社区通过组织调解员登门调解、社区法官联动调解、物业调委会搭建沟通平台等方式到王某家中问近况、唠家常,解明法律法规,将情、理、法有机结合,缓解了王某抵触情绪,王某主动交纳了物业费。
 
  期待“枫桥式工作法”不断发扬光大,持续赋能基层治理,让城市更安全、社会更安定、群众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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