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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问题都要物业扛?

时间:2016-06-23 09:07  来源:黄山晨刊  作者:_  点击:

  核心提示:公共绿化谁负责?小区停车谁收费?电梯坏了谁来修?在生活中总有各种琐事困扰着业主,小区物业成了问责对象。然而,小区内发生的所有问题都要物业来承担吗?为此,记者在中心城区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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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出现问题怪物业
 
  “楼下天天晚上打麻将,吵得我们都无法休息!”家住屯溪御泉湾小区的吴女士说。“那您是怎么处理的呢?”记者问。“我跟物业说了,物业沟通后消停了两天,这两天又卷土重来了。这物业真是不负责任!”吴女士语气中充满愤怒和无奈。
 
  记者走访发现,类似吴女士这样和物业发生矛盾的不止一例。“我刚买的新车放在小区里就被人划了,监控又是死角,物业说不归他们管。这样下去,我不会再交物业费了。”家住某小区的刘小姐说起此事仍愤愤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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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权责认知模糊
 
  记者走访多家小区物业,很多物业负责人表示,业主对物业权责认知的模糊引发他们与物业之间的诸多矛盾,甚至影响到物业费收取。
 
  东方家园小区物业负责人指着不远处一家住户说:“当时那家住户在夜间制造的噪音影响了别的住户休息,我们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协调,最后妥善解决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业主一旦遇到类似情况都会第一时间向物业反映,认为这是物业的责任,“但实际上,噪音问题并不在我们的管辖范围内。如果我们的协调不起效果,最后还是要把问题反映到环保部门。”
 
  维多利亚小区物业负责人汪先生介绍:“我们物业主要承担的责任有卫生保洁管理、安全秩序管理、公共设施维修管理、绿化管理等,虽然繁琐,但并不是小区内所有问题都在我们的管辖范围之内,很多业主由于不了解所以会与我们产生矛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汪先生说:“我建议建立一个第三方机构,明确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权责关系,在双方产生矛盾时进行客观公正地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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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部门:明确物业公司职责
 
  市房产事务管理局开发物业科工作人员说:“一般来说,小区物业管理中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包括日常保洁、治安防范、绿化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等,还有一些物业为提高水平,也会根据小区情况提供一些专项服务,比如说上门服务等。”
 
  记者从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上看到,物业服务的标准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个等级服务到什么程度有明确规定。比如同样是建筑面积不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a级服务工作日要达到12个小时,b级为10个小时,c和d等级为8个小时。遇紧急维修时,a、b级要求维修人员20分钟内到场,2日内修复;c、d级要求30分钟到场,5日内修复。同时,这四个等级的收费也不同。
 
  该工作人员说:“小区内出现的很多问题,物业往往只有告知权和制止权,而没有执法权,相应的执法有时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这一点有些业主不了解。由于物业服务标准和各小区内实际情况不同,要解决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最主要的是物业公司要将其涉及管辖的内容及法规在小区内进行宣传,让业主了解,减少矛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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