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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出台《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15-08-04 15:12  来源:上海法治报  作者:_  点击:

  连日来,全国发生了多起电梯伤人事件。而本市高层住宅众多,住宅小区的电梯安全同样牵动人心。昨天,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市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中获悉,本市针对部分小区出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枯竭,电梯维保难以为继的情形,将制定《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以破解老旧小区电梯维保难题。

  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万忠培在调研了本市住宅小区电梯现状后指出,目前本市住宅小区电梯总数65744台,使用电梯的住宅小区总计4274个,规范住宅电梯的管理已经到了非常关键的时期,尤其是对电梯日常保养不规范、不到位,导致电梯故障多、安全隐患多、使用寿命短,影响了居民的正常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而现有住宅物业包干制管理模式导致绝大部分电梯保养费由物业包干费中支付,造成物业管理轻保养、对保养费过度压价的倾向,电梯的日常保养单位选择不严,保养质量不到位,加大了电梯安全运行的风险,缩短电梯寿命,加重了由频繁大修造成的维修基金负担。他建议把电梯的保养费归到维修基金,同时修改动用维修基金的流程,简化操作,确保得到及时合理的使用。

  市房管局在答复中,将研究制定《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相关主体责任,规范相关主体行为,提高住宅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水平,保障市民群众乘用安全。同时进一步规范电梯运行维保费的使用管理,结合《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和正在进行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进一步引导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就电梯运行维保费的使用管理作出更加具体、严密的约定,确保维保费用能够真正用于电梯日常运行维保。

  据了解,市房管局正在与市质监局等部门共同探索引导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保单位签订三方合同,就电梯日常维保相关责任履行、费用管理、工作监督等进行明确约定。针对部分业主责任意识淡漠,电梯安全使用意识不强,电梯故障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维修资金使用困难的情形,《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66条明确了法定的救济途径,将电梯故障列为物业紧急维修的范围,只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和认定,无需召开业主大会,可以直接动用维修资金予以排除故障。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缺失或使用枯竭,没有资金进行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的情形,将按照“业主出资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原则予以补建;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枯竭的情形,本市还将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的指导意见》,指导业主按法定责任和相应程序予以续筹。同时,本市建立了公民物业使用领域征信管理制度,将业主拒不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纳入业主个人征信体系,以此促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工作。

  针对万忠培代表关于合并电梯运行维保费和修理、改造、更新费的使用通道,统一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的建议,市房管局表示将在市人大立法调研和修订本市相关法规时予以积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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