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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开展市区物业服务收费专项督查

时间:2015-03-19 11:31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_  点击:


  物业服务收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为了指导和规范苏州市区各物业企业收费行为,保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苏州自去年出台了《关于印发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通知,实际执行情况如何?昨日记者从苏州市物价局获悉,即日起到3月底,物价将联合住建等部门对市区范围内委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重点督查。

  据了解,苏州大市内共有4000多家小区,200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当前物业服务收费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明码标价不完善,大部分小区物业收费公示未达标,居民对所交的物业费应该享受什么样的服务不清楚、不明白。物业服务企业收支不透明。根据省、市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规定,物业企业应当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公示汽车停放费、经营设施收益、代收代交费用等收益情况,主动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查询和监督,目前还有差距。物业服务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物业服务内部管理体系,人员到岗,工作量考核情况不清楚、不全面,物业公司所作出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承诺还未到位,给广大业主生活造成较多不便。

  据介绍,本次督查旨在指导物业企业将现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价格规范做到:公开、透明,让小区居民对物业收费有一个明明白白消费。范围为苏州市区范围内委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督查项目是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收费场所和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置价目表,公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企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小区停车场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价目牌,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并按照规定公示收支情况;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取得的收益是否按照规定或约定使用;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公示代收代交费用分摊情况。是否存在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装修押金、保证金,按照以前的规定、约定收取的装修押金、保证金是否及时退还。

  物价部门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小区业主,对发现有违反规定乱收物业费的企业进行价格举报,举报电话为12358,物价部门将第一时间进行查处,给投诉者一个满意答复。对督查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规定的企业,除了进行必要教育外,还将对违规情况进行必要的经济制裁,以还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权威性、透明性和公正性。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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