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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出台

时间:2021-06-01 14:24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治处  作者:管理员  点击:

  近日,河北省消防委员会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常务副秘书长王素文担任,副组长分别由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薛永纯、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刘海龙担任。综合治理分动员部署(2021年5月底前)、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6月至年底)两个阶段进行。
 
  《通知》指出,综合治理重点包括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四方面内容。各级政府要统一组织应急管理、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理清部门职责边界,明确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开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专项治理。
 
  《通知》要求,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高度;严格督导检查,依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落实等下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运行、文明用语和处罚自由裁量,在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为的同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建立长效机制,要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名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亨、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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