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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物业 享受生活 物业20年专题报道(七)

时间:2016-01-11 15:54  来源:燕赵名城  作者:_  点击:


  继续来关注我们的物业二十年专题报道,昨天在节目中,我们已经跟您说完了居住问题百分之八十的组成部分:百分之五十的开发商遗留问题,加上百分之三十的,隶属于各职能部门管辖范围之内的问题。那今天咱们就来说一说剩下的这百分之二十,业主和物业企业都分别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
 
  记者:在剩下的这百分之二十里面,有百分之十五的居住问题,是由于"业主原因"所造成的,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其中都包含着哪些方面。
 
  市民:有些人不自觉,往楼梯上乱堆东西。·
 
  冀兴尊园:投诉最多的就是小区养狗的事情,物业也没有在执法权,只能是劝说。
 
  冀兴经理:你比如小房的问题,占用消防通道,包括装修违规等等类似的问题。
 
  物业管理处:那么物业公司刚才说了,发现这些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拆改承重结构,他需要制止和报告,报告给哪?报告给相关部门。这在物业条例里明文规定的,因为它是企业,他没有执法权,他是服务单位,只能对你服务劝导。
 
  记者:咱们小区有没有出现过私搭乱建?
 
  冀兴:咱们这边门岗保安,这块卡的还是比较严的,私搭乱建往里运东西,咱们一般是不允许的,门口都给拦住了。
 
  物业管理处:这样的话有的时候,还是需要业主自己来自觉。有的时候你说违反多大的法去处罚他吧,可能也未必是这样,所以需要这是一种公德吧,一种公约。
 
  记者:对于业主行为的一些公约和规范,咱们在物业合同里,一般都会有相应的条款和说明,这个话题我们会在后面的节目中,单独跟您说说。那接着刚才的话题往下说,关于业主自身的问题,就像刚才说的那样,有一部分是体现在小区的公共区域里面的。那么还有一些矛盾,则是发生在业主与业主之间的。
 
  星河悦城:楼上往楼下跑水的,做为业主不理解这块,不找楼上完全来找物业。因为这个房子楼上是业主买的,楼下也是业主买的。
 
  记者:协调这种事情咱们的原则是什么啊?
 
  星河悦城:尽可能的楼上楼下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物业只是中间方?
 
  星河悦城:对。如果实在协调不下来的我们也会告知业主,走一些正常的途径去解决问题。
 
  记者:给您简单介绍完了这百分之十五,来自于业主所产生的居住问题之后,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跟您说说,物业企业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了。虽然说百分之五左右的比例不大,但是物业行业存在的问题,确实也是不少的。居民对于物业服务的种种不满,我们在前天的节目当中,也为您进行了报道。
 
  市民:收费的时候跑的挺勤,不收费了找人找不到了。
 
  市民:就像打扫的人,打扫楼梯从来也不给打扫
 
  市民:反正现在这个物业你跟他们说什么,他们也听不进去,你建议也没用。
 
  记者:大家都知道,学生如果没有完成作业,会有老师来处罚。小偷如果偷了东西,会有警察去抓他。那么如果说是物业公司做了什么违反规定的事,或者是服务不到位的话,又应该由谁来监管和处罚他呢?总不能说啥也干不好的一家物业公司,我们就任凭他在小区里一直这么待下去吧,当然不是。咱业主是有权利炒物业公司鱿鱼的。
 
  记者:业主在什么情况下有权罢免或更换物业咱们了解吗?
 
  市民:不知道,可以这样吗?
 
  记者:物业公司如果涉嫌违法违规,或者不好好给小区业主提供服务,有两个地方可以管的了他,一个是物业管理处,另一个就是咱业主们自己了,那咱业主们对于物业公司,都有哪些生杀大权呢?我想这也是很多业主都想要了解的一个方面,我们也会在明天的节目当中,就此问题,详细的跟您说一说。节目的最后,进入我们的冷知识环节,今天让大家了解的,是物业公司入驻小区的依据,究竟是什么。
 
  物业管理处:所有的物业公司进入小区的时候他要签合同。给谁签合同呢?现在是物权法专门有规定只有两种合同,第一种合同呢物业企业给开发建设单位去签,这就是所谓的前期合同。那么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去签合同,签好以后新楼盘他去服务了,这就是说他进入服务的一个依据。
 
  有的业主说了,不用给业主签吗?实际上物权法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授予业主跟物业公司签。为什么呀?还是说物业服务是基于公共部位的服务,他不是基于个人的服务。之后呢是给业委会签,这是当前为止这个法律认定的两种合同。
 
  那么我们的物业服务也就是首先遵循的是一个合同法,合同上应该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这合同双方也就是业主跟物业企业。物业企业干什么?物业企业的权利又是什么?都应该在合同中进行明确。
 
  今天的节目里,我们主要跟您说了说,哪些在小区里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是由于咱业主原因造成的。但毋庸置疑的,咱绝大部分业主,还是能够遵守小区各种规章制度的。一个安全、舒适的小区环境,离不开物业企业和职能部门的尽心管理,更离不开每一个业主的维护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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