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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与业主互倒苦水:收费不透明VS拖欠物业费

时间:2015-05-15 14:35  来源:当代生活报  作者:_  点击:


  当代生活报(记者 袁夏岚)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从没歇过。自治区物价局此前公布了今年一季度的价格投诉举报数据和热点问题,数据显示,车辆停车保管收费、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服务价格是投诉最多的两大领域。5月8日是《价格法》实施17周年纪念日,自治区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在南宁南湖社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业主和物业代表反映的问题。座谈会上,各方代表言辞犀利,业主自管小区的管理成为讨论的热点。

  焦点一

  物业服务投诉多

  广西正在制定放开小区物业费停车费价格细则

  据物价部门统计,今年1-3月,全区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共4579件,举报和咨询数量按行业分类排名在前两位的分别是:车辆停车保管收费、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其中车辆停车保管收费的举报咨询1589件,占总件数的35%,同比上升15.90%;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服务价格的举报咨询1051件,占总件数的23%,同比上升34.57%。

  参会的自治区物价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宅小区的停车和物业服务领域投诉较多。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要求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放开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小区停车收费。在昨天的座谈会上,物业公司代表直指现行的物业费标准过低,收支难平衡,并提到了广西何时放开物业费停车费的问题。

  对此,参会的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目前尚未出台关于放开物业服务价格的细则,执行的仍是原有的政策。至于细则,正在制定。

  焦点二

  物业公司喊穷

  一毛钱都不让涨,亏本经营服务如何能好

  质疑物业公司收支不公开、抱怨服务质量差……在座谈会上,有业主这样“控诉”物业公司。参会的物业公司代表则用“算账”来回应和反驳业主的质疑。

  负责星湖路南一里农行宿舍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代表提出,该小区从2005年至2014年期间,物业费都是0.45元/㎡,每年只收上来4万元左右的物业费,今年开始提高到0.6元/㎡,但物业费一年也只能收到5万元。而仅雇佣的为该小区服务的保洁和保安人员工资开支每年就要8万元,每年净亏损3万元。另外,该小区是老旧小区,停车位只划定了30多个,但是小区业主有98辆车,停车矛盾也很大。

  该物业代表指出,公司希望适当提高物业收费标准,但部分业主不同意,一毛钱都不同意涨,“成本太高,一直都在亏本经营,很多工作难展开,这样下去只能撤离了”。

  对此,自治区价格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提出,下一步,广西正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研究制定放开物业服务价格的细则,以后物业公司可以在成本公开的基础上,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定价。

  焦点三

  自管小组诉苦

  说服“老赖”难度堪比证明“你妈是你妈”

  由业主自管的小区管理问题是座谈会上讨论的热点。南宁市目前有不少小区是自管小组在管,这些小区有的成立了业委会,有的没有成立,不管有业委会与否,问题都不少。因为没有正式身份,自管小组在管理中有很大的局限,受到的质疑也更多。

  昨天的座谈会上,也有小区的自管小组代表算了一笔账。位于双拥路的海洲大厦的自管小组代表陈女士谈起管理的过程,满腹委屈。陈女士介绍,海洲大厦只有一栋楼,共98户,没有成立业委会。目前物业费为0.5元/㎡,1个月收费不到1万元,但却有3名管理人员、1名电工和1名清洁员,“电工、保安都是请最便宜的,保安一天三班倒,收入低又很辛苦,但部分业主不认可我们的努力。我们想提高物业费,但就是有业主不同意,一毛钱都不同意涨,有的还拒交物业费。”不仅如此,因为海洲大厦目前还没有实行一户一表,有些业主七八年不交水电费,自管小组也无可奈何。物业费过低,收支严重不平衡,陈女士用“惨淡经营”来形容10多年来的管理。

  南湖小区成立了业委会,但也是业主自管,没有请物业公司进驻。该小区的李先生在座谈会上提出,对于业主自管的小区,自管小组可以收什么费,不可以收什么费,可收但不交费的业主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李先生说,有些业主就是不交费,不管怎么劝,他举了“就像要你证明‘你妈是你妈’一样”的例子,来说明说服这些“老赖”有多难多无奈。

  对于上述代表反映的问题,自治区价格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由自管小组管理的小区,自管小组可以组织业主按比例推选出一定数量的业主代表,再由这些业主代表协商制定收费标准。至于拒不交费的“老赖”,物业和自管小组若无法通过法院起诉解决,只能和这些业主协调、沟通,同时要把收支明细公布出来。

  焦点四

  业主提建议

  收了多少,用到哪里,能不能公示清楚

  陈先生是金湾花城和翡翠园小区的业主,他在会上提出,《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2014]42号)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但有物业公司在向业主摊派水电费,陈先生对此提出质疑,“物业应公平公开地收费,让业主共同监督,但实际上很多业主都不知其中的收支明细。”

  陈先生还指出,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和场地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在公共场所收取小车停车费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实际上有的物业公司并不是这样操作。陈先生希望物价部门能够监督物业公司规范、透明收费。除了质疑物业公司,还有业主代表提出自管小组也要做到公布收支明细。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前,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进驻的物业公司向价格主管部门报批后,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租赁费、电梯维护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出入证制作工本费;成立业委会之后,小区的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车辆停放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不管业委会成立前还是后,都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不管实行哪种收费方式,物业公司或自管小组都要做到收支公开、透明。

  焦点五

  大宗垃圾难处理

  业主和物业“躲猫猫”,建议专设一个部门

  装修垃圾、旧家具等大宗垃圾的处理也是昨天座谈会上讨论的热点,物业公司和自管小组代表持一样的态度:难以承担大宗垃圾的清运费。

  多个小区的物管代表(包括物业公司和自管小组)都提出,以前的法规规定物管公司是可以收取装修押金的,业主若在装修过程中违规,物管公司可以扣留押金用作整改。但2014年底,《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后,物业公司只能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目前是按照1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但是以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户为例,物业公司只能收到其100元清运费,但是请人拉1车装修垃圾至少需要250元,完全是亏本的。另外,没有了装修押金,有些业主装修结束后迟迟不交清运费,物业也拿他没办法。大件旧家具的处理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对于大件垃圾,我们的原则是由各业主自己清理,但就是有业主偷偷扔,‘逮’不着就只能我们自己出钱清理了。”有物管代表说。

  目前南宁市的环卫站并不提供装修垃圾、旧家具等大宗垃圾的清理服务,南宁市也没有具体的规定。有物管代表表示,小区的垃圾清运应是属于社会服务功能,建议设立一个专门处理的部门,或者通过招标,引入收费合理、不会随意抬价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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